洛克早已在WWE中证明了自己的价值,但将一个新人放在年度第二大PPV主赛名单上无疑冒着巨大风险。Vince是个勇于尝试的人,但他将此称为“计算之内的风险”。对胡克·霍根(Hulk Hogan)使出F-5令他头破血流,将他的鲜血抹在我的胸前,在Vince看来如果这样都无法令观众将我当做一名顶级巨星来看待,那真是没有事情可以了。
Hogan自此从剧情线中暂时淡出,并未参加澳大利亚巡演,也给了我与Dwayne在夏日狂潮到来前直接会面的机会,洛克在一场三重威胁赛中防卫毋庸置疑 WWE重量级冠军头衔,对手是我与HHH(Triple H)。当我与Dwayne共同踏上擂台的那一刻,化学反应油然而生,我知道我们偷走了整场赛事(的关注度)。所有人都 能够立即看出我们之间的对决会让夏日狂潮票房大卖,离夏日狂潮还有一周半,我们已经准备就绪了。
WWE需要迎来一位新科冠军,因为Dwayne在这场赛事后会暂时离开,参与电影拍摄工作,关键是这项重任落在了一个孩子肩上,我不得不在这段时间中扛起公司中分量最重的冠军头衔,不是谁都有着能让一个大型体育馆在某个夜晚座无虚席的能力,不是谁都能够在一年中给WWE带来若干次百万级别的PPV收入,但这是冠军的义务,在Vince看来我恰好是这样的人。
显然Dwayne是个聪明的人,如何为日后的回归留下后手,这是他接下来要考虑的事情。Dwayne知道我的上位对这个公司来说是个正确的选择,他愿意为 了这个团体做出一些个人牺牲,在PPV上,他的所有粉丝面前。他看到了我的天赋,他知道这会是对公司来说最好的一步路,前提是在摔迷看来我确实干净地战胜 了他。一旦我坐上了冠军宝座,借回归之势在重赛中战胜我会让他看起来更为强大。这会带来巨大的收益,WWE有钱赚,我有钱赚,Dwayne也有钱赚,这就是职业摔角这个行业的理想状态!
Dwayne同时也明白,干脆地输掉与我的比赛不是唯一的上策,但Vince已经打定了主意,洛克干净利落地输给布洛克莱斯纳。如果Dwayne希望 WWE的大门为他敞开,他就得让Vince开心,让Vince认为“Dwayne懂得回报公司,懂得在利益面前做出明智选择。”在Vince手中终结的职业生涯数不胜数,前提是那些人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司之上。Dwayne太清楚这一点了,于是他做了之后的所有事,以正确的方式,聪明的方式。
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Dwayne心甘情愿地败给他们(在没有额外因素干扰的前提下),但他为我这样做了,因为他知道我能够接过火炬。这不是礼物,这只是生意。
2002年8月25日,25岁的我,“战胜”The Rock,成为了WWE史上最为年轻的WWE冠军。
那一晚永远地改变了我的一生,我坐上了每晚收入最高的那个位置,我能够买下很多东西,我一直感激Dwayne为我和我的家庭做出的牺牲,如果他没有让我看起来那般强势,之后的一切或许会大不相同。
2002年夏日狂潮上的胜利让我在摔迷的眼中成为了真正的巨星,我拿着的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冠军腰带,而是摔角界中独一无二的荣誉象征,我不是更衣室中坐 在墙角画圈圈的小角色,不是一个苦苦挣扎谋求上位的中层,也不是一个整天祈祷着放假的可怜儿。我是主赛名单的不二人选,人们为了看我而花钱买票,这正是我 想要的,因为这样才会有大把的钞票落入口袋中。